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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章程

时间:2023-07-19 23:12:29发布人:admin点击:3585次

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做好 2023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3]2号)等相关文件和教育部关于中职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江西省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等,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了江西省2023年普通中考的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   学校官网www.faryear.com是学校对外信息的公开网站,“华忆教育-招就处”微信公众号是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和“华忆教育-招就处”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

第五条  本章程是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向社会公布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办学性质、层次及主管部门

第六条  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托管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江西省十所高水平中职学校,江西省A档(优质)中职学校。学校始建于1994年,占地约300多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700余人。

(一)学院全称: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英译为:

Jiangxi Huayi Electronics Industry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二)报考代码:652

(三)办学性质:民办公助

 (四)办学层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制:三年

第七条  主管部门: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学校2023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专业共10个,计划招生共465人,具体对接高职院校、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计划招生人数如下: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中职阶段专业代码

中职阶段专业名称

高职阶段专业代码

高职阶段专业名称

计划数

6521

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770101

幼儿保育

570102K

学前教育

40

6522

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730301

会计事务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业财数 智化融合)

45

6523

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660103

数控技术应用

460103

数控技术

50

730701

电子商务

530701

电子商务

30

7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710210

计算机平面设计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50

710101

电子信息技术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50

6524

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660701

汽车制造与检测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50

660301

机电技术应用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6525

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6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装置调试与维护

43010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50

 

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计划是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备案结果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3]24号)公布的招生专业及省厅规划处下达的招生专业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一)按教育部和省考试院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择优的招生录取原则。

(二)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专业计划进行

录取。对于超出计划投档的进档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考生若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遵

照我省录取规程进行退档。

(三)录取结果的公布: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一条  按江西省中考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我校招生办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一)学校根据新生报到相关证件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

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

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及江西省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

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

校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经相关部门批准,学校的收费标准为:国家免学费资金抵缴学费后,每学期的学费4450元、住宿费375元、教科书费175元。

第七章 奖、助、贷政策

第十四条  第一、二、三学年农村(含县镇)户口的学生

可享受国家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贫困材料,评审通过后,可享受国家免学费。

第十五条 第一、二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贫困材料,

评审通过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户籍(井

冈山、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等)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 第四、五学年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货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

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八章  毕业生颁发文凭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

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中专毕业证书和高职院校的毕业证书。

第九章  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大道3号;邮编:343100

招生联系电话: 0796-8403499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faryear.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华忆教育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

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以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在学校网站等通道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超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

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

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7月19日